(2010年12月24日)

尊敬的各位领导、老师、同学们:

        大家晚上好!

        党的十六大以来,党中央先后提出了“科学发展观”、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”这两个新概念,无论是“科学发展观”还是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”,都涉及到一个人与自然“和谐发展”“和谐相处”的哲学命题。“科学发展观”强调的“五个统筹”是,统筹城乡发展,统筹区域发展,统筹经济社会发展,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,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;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”的总要求及六个特征是,民主法治、公平正义、诚信友爱、充满活力、安定有序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。

        我国把“人与自然和谐相处”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,这既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正确定位,也是对社会主义社会特征的一种新认识,具体来说“人与自然和谐相处”是指生产发展、生活富裕、生态良好高度统一的状态。其中,生态良好是生产发展、生活富裕的前提和保证,能够从根本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。

        资源和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,在当今世界,新的人口资源环境危机使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制约,中国也不例外。有数据显示,全球气温自1806年以来一直慢慢上升,二十世纪是过去600年间最热的一个世纪,如果我们再不改变,在自然界面前依然我行我素,那么全球性的悲剧将会不期而至。

        因此,我们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,在人类对自然规律掌握有限的情况下,需要慎重处理与自然的关系。人类应该尊重自然、善待自然,以良知远见和气魄,采取果断的行动,来弥补我们前人以及我们自己对自然所犯下的过错,自觉充当维护自然稳定的调节者,从而与自然达到和谐的境界。让我们的行动带动更多的人积极行动起来,正确认识自然,合理改造自然,充分利用自然,有效保护自然,从而使自然成为人类的挚友,为人类谋求福利,创造幸福,让人类感受到自然的博大胸襟和优美环境。最后,预祝“人境和谐,志愿昭通——昭通民间社团迎新年联谊晚会”取得圆满成功!

        谢谢大家!